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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招募公告

日期:2025-09-15 来源: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个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招募公告 

  

为优化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构建多元化、专业化的处置服务体系,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建立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库,通过公开招募方式,筛选机构服务商入库,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备个人信用类不良资产催收、调解、保全、诉讼执行一种或多种能力机构服务商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主体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存续的独立公司法人或者律师事务所、调解中心等其他类主体。 

1.律师事务所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上年度经司法行政机关考核合格 

2)有满足业务需求的律师团队(提供不少于5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 

3)拟提供服务的团队律师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不良资产领域法律法规,具备相关清收处置经验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的团队律师与我公司无利益冲突。 

2.其他机构条件 

1)依法设立且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一项或类似表述内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通知提醒服务、催告通知、催收客户服务、信用风险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催收服务、提供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等类似表述内容。 

3作业团队不少于10,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4)具有固定作业场地,且配备满足个贷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业务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电话、外访录音设备、监控设备等),满足催收、调解记录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保密等要求。 

特别提示:法院或有权机构授权从事调解服务的,不受该条资格条件的限制。 

不同类型机构能够实现业务协同的,可作为联合体报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需确定牵头机构,联合体内的主体原则上为两家且需分别符合上述主体条件。已报名联合体的牵头机构,不得再次单独报名申请入库 

(二)业绩要求 

具有个人信用类不良资产管理、处置经验,近2年内为金融机构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人信用类贷款清收处置服务。 

内部管理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具备妥善保管催收数据、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等要求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四)信誉要求 

1.机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服务团队成员及机构服务商股东近3年均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恶性清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媒体曝光事件; 

2.拟入库的机构服务商及其团队成员不得存在从事代客投诉、模版投诉、反催收联盟等黑灰产业或与从事前述产业的第三方个人/机构存在合作关系。 

3.拟入库的机构服务商申请入库时一并接受以下约束:明确接受我公司对服务商的管理,如入库服务商出现有损害我公司声誉、经营或利益的言行,我公司有权取消该机构入库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 

1.入库的机构服务商应与我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勤勉尽职跟进我公司委托工作事项,接受我公司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如服务商存在违规、违约行为,我公司有权终止合作。 

2.入库的机构服务商应使用我公司的个贷管理系统进行作业具体业务由我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委案,具体按照我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拟入库的服务商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入库资料的真实性,并无条件接受我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在入库过程中或后续合作中发现存在虚假情况,我公司可立即终止采购或合作。 

三、招募流程 

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102018:00 

报名方式 

1.发送电子版材料盖章后纸质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箱:wenjiayi@mtamc.com.cn邮件标题格式:“【服务商名称】+【服务类型】+【机构类型(联合体/单独其中服务类型请在催收、调解、保全、诉讼、执行等中选填;机构类型如选择单独,则需注明律所、调解中心、催收机构”; 

2.纸质材料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资管大楼411,接收人:叶女士,0591-87847263 

3.上述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供并应在报名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且报名材料需按提供资料排序,对于逾期提交或经审核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入库申请。 

4.请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报名后保持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畅通,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资质、代理能力等因素,适时通知机构进行后续面谈。 

5.我公司不向招募入库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招募申请报名文件材料。 

(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报名登记表(详见招募公告附件1) 

2.机构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发展历程、股东背景、人员规模、项目经验、处置偏好、处置优势等; 

3.营业执照/民非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招募公告附件2); 

4.机构为律师事务所的,需提供年度检查考核记录及团队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律师年度考核备案记录; 

5.经法院或有权机构授权从事调解服务的调处中心需提供有效期内法院、仲裁委、司法局等机构的授权证明材料; 

6.其他机构需提供(1)团队从业人员社保记录,(2)固定办公/作业场所(租赁或自有)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及查册文件 

7.业绩证明,提供2年承接与金融机构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个人信用类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服务合同不少于1份或同等业务量的多份合同应包含签订主体、服务内容、合作期限等,代理总户数共计100以上),代理费用支付凭证、证明代理事项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其中涉及司法催收的(即通过司法程序促使债务人履约),仅需提供调解书/判决书不少于20份,重要信息可视情况自行脱敏。 

8.除律师事务所外的机构应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人员管理、作业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保密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等。 

9.商业信誉良好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详见招募公告附件3),其中除律师事务所外的其他拟入库机构需提供(1)机构及其作业团队、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2)机构及其控股股东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查询结果截图;(3)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10.保密承诺函(详见招募公告附件4)。 

11.廉洁从业告知函回执单(详见招募公告附件5),机构为律师事务所的还需提供无利益冲突声明。 

12.其他应我公司要求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如机构有其他优势材料,可一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的获奖/荣誉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具备相关处置资源或技术优势的证明材料等。服务商提交的全部资料不予返还。 

    (四)保证金 

招募结果公示后,入库的机构服务商应当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前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5万元保证金,具体事宜将与后续招募公告公示另行发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合作过程中发现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或与其他机构恶意串通的; 

2)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 

保证金将在我公司与服务商正式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转为合规保证金。 

  

监督电话:0591 - 87765920 

  

  

附件:1.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商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商业信誉良好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4.保密承诺函 

5.廉洁从业告知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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