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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日期:2025-04-10 来源: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至基准日2025年3月10日,2户债权金额合计229,396,385.53元,其中,本金余额174,480,000.00元,利息54,568,618.20元,其他费用347,767.33元。该2户债权主要分布于广东省珠海市和福建省福州市。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债权金额计算至2025年3月10日

序号

资产

名称

资产种类

债权金额

(人民币/元)

担保

方式

担保人名称

抵(质)押物信息

备注

本金余额

利息

其他费用

抵质押+保证

珠海保税区星汉置业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和芯科技有限公司、正华集团(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梁昌吉、廖三英

1. 珠海保税区星汉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北侧、富林路东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4009.03㎡;

2. 珠海保税区和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星汉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

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

64,480,000.00

17,552,853.87

101,080.00

2

福建省永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

110,000,000.00

37,015,764.33

246,687.33

抵押+保证

福州永同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兰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汇鑫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林雅华、陈行波、林江、江香珠、陈巧宁

福州市汇鑫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1号厂房,建筑面积35143.91㎡,土地使用权面积6693.18㎡。

特别提示: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有权部门登记的信息等有关资料为准。

交易对象: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政策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务员、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债权资产清收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自然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可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0207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7837365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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